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疏散通道防排烟余压监控系统的应用背景

日期:2024-11-22 23:30
浏览次数:878
摘要: 疏散通道防排烟系统的应用背景 建筑发生火灾时,防烟楼梯间、避难走道及其前室,是人员撤离的生命通道和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的通行走道,必须确保其防烟性能要求。从防烟角度讲,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过低不利于防烟,因此余压值越高越好。但由于疏散门的方向是朝疏散方向开启,而加压送风作用力的方向与疏散门开启方向恰好相反。若余压值过高则会导致楼梯间和前室、前室和走道之间疏散门两侧压差过大,而导致疏散门无法正常开启的情况,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施救。显然,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,首先应建立在疏散的基础上。 ...

疏散通道防排烟系统的应用背景

建筑发生火灾时,防烟楼梯间、避难走道及其前室,是人员撤离的生命通道和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的通行走道,必须确保其防烟性能要求。从防烟角度讲,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过低不利于防烟,因此余压值越高越好。但由于疏散门的方向是朝疏散方向开启,而加压送风作用力的方向与疏散门开启方向恰好相反。若余压值过高则会导致楼梯间和前室、前室和走道之间疏散门两侧压差过大,而导致疏散门无法正常开启的情况,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施救。显然,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,首先应建立在疏散的基础上。

确保疏散通道的余压在火灾发生时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,才能既阻止烟气扩散,又使逃生者比较轻松打开防火门逃生,保护人员的疏散。严格基于国家标准GB50016-2014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GB51251-2017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,研究开发了“疏散通道余压监控系统”。


标准摘要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45-95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

8.3.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;

8.3.1.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、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。

8.3.1.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,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。

8.3.1.3封闭避难层(间)。

8.3.6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,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,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,应在通风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。

8.3.7机械加压送风机的余压,除计算机*不利环管压头损失外,尚应有余压。其余压值应符合以下要求:

8.3.7.1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。

8.3.7.2前室、合用前室、消防电梯间前室、封闭避难层(间)为25Pa至30Pa。



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507号